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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秸秆焚烧已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秸秆焚烧会加重大气污染、秸秆用途广泛,让农民优先选择秸秆利用而不是焚烧,最终达到不在田野随意焚烧秸秆的目的。

  目前,柘木乡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柘木”,秸秆禁烧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在秸秆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生态农业作了有益探索与思考。通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措施相结合,强化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构建了秸杆禁烧管理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一、强力推进秸杆禁烧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全乡在沙洪公路制作一个户外跨公路宣传广告牌;二是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三是乡安排专门宣传车进行宣传;四是每个村制作一个秸杆禁烧宣传专栏,各村每天安排专人巡查;五是每村至少刷写-条固定宣传标语。

  (二)大力推进秸杆还田。严格执行收割机作业标准,收割机必须安装使用切碎装置,否则不准下田作业。

  (三)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支持建立以企业为龙头,收储服务组织为依托,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秸杆打捆、收储和物流体系。一是以公司为主体开展收购;二是各村必须把路边、渠边、田边的秸秆集中转运处理。

  (四)经费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夏季确定的今年经费标准不变,其中薛潭工作队5.5万元,天育工作队5万元,柘木工作队5.1万元,聂河工作队3.5万元。

  (五)严格执法。乡禁烧办组织24小时巡查,对发现的火点按性质处当事人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公安、城管加大对违规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机主和火点当事人加大处罚力度,并严肃批评教育。

  二、完善秸杆禁烧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乡党委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辖三个专班,一是值班巡查专班,负责全乡范围巡查;二是重点区域巡查专班,负责高速公路、沙洪路巡查;三是禁烧执法专班,负责违规农机主及农户进行处理。三个专班均安排专人负责,实现全乡范围、无死角全覆盖。

  (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包保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工作队负责各片区禁烧工作,各支部书记是各村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构建秸秆禁烧长效机制

  (一)严格奖惩、狠抓落实一是包村干部每人拿出1000元奖励工作参加全年禁烧专项工作考核,发现1个火点扣工资100元,扣完为止;二是对村支部书记实行绩效考核,在秋季禁烧工作中,从百分制中再拿出5分作为专项工作考核,实行工作与工资挂钩,对火点和黑斑数较多的村在当月落后工作督办中予以通报并表态发言;三是各工作队要对所属各村制订考核奖惩办法,专项开支不超过总额的10℅,总额的90℅要用于各村禁烧专项工作专核结帐;四是对各村发现的第一个火点,全乡予以通报批评,发现第二个火点,约谈支部书记,对发现第三个火点或火点多且处置不力的支部书记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对全乡发现的第一个火点加重处罚(具体由乡党委研究决定);五如县级专班发现的火点,对包村干部、工作队长、支部书记追责问责。

  (二)严格考核结帐。对县专班发现的火点或黑斑,每个火点或黑斑扣减工作队工作经费1000元;对乡专班发现的火点或黑斑,每个火点或黑斑扣减工作队经费500元;对未发现火点黑斑或者火点黑斑少且处置积极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田边、路边、渠边、堰边、堤边等非农田区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统一纳入考核范围。

  通过以上措施有序推进和实施,全乡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秸秆禁烧,要用发展的眼光和思维加以解决。彻底解决秸秆焚烧,需要管理者的智慧和策略。“解铃还须系铃人”,农民是烧秸秆的行为主体,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四、提高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

  (一)加大宣传力度,以循环经济的理念解决秸秆禁烧问题。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问题。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具体做法,宣传秸秆还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等。用技术指导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秸秆的综合利用能力,使农民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只有让农民不敢烧、不愿烧、秸秆禁烧才能见实效;只有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才能得到持续发展。

  (二)将秸秆还田放在优先位置,提高农业发展后劲。

  目前,我乡农田由于大量使用化肥,过度依赖农药造成土壤有机质下降,应把以还田为主的农业利用放在优先位置。具体做法上,选择适合的秸秆用作饲料喂养牛、马、猪等牲畜,再将牲畜粪便施用于农田;在收割时直接将秸秆粉粹并均匀地撤在田间,用拖拉机施耕入土,既解决了收割下来的秸秆,又解决了留在田间的秸秆,形成“秸秆切碎——拖拉机旋耕——插播种”的还田模式;还可以发展形成建大棚——养猪——建沼气池——沼气用作炊事、照明等的“四位一体”循环经济模式。可以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建设沼气池,沼气池不但利用了秸秆,还解决了部分燃料来源,沼气渣还用作肥料,可谓一举多得,应加以推广应用。针对秸秆还田等农业利用中的问题,应出台相应措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规划并推广低成本、高效率和少污染的秸秆利用方法,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三)打通产业链条,培育新的商业模式。

  秸秆综合利用,可以形成产业链,扩大就业机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应在满足农业、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从秸秆数量、品种及利用现状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引导秸秆的能源化、工业化利用。可采用农户收集+村粗加工+公司规模化利用的方式,由农户收集并运到村里的集中点,进行粉碎、压块等粗加工,生产成燃料或原料。这样做,既有利于储藏、运输、解决运草的经济性问题;企业再进行利用,可以形成规模效益,促进产业化发展。

  (四)修改补贴环节和对象,让秸秆利用者得到实惠。

  国家已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各类补贴,应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如对开展秸秆还田的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购买生物秸秆腐蚀剂等行为进行补贴,加大对改装秸秆粉碎机、购买全喂入式收割机、以及可旋耕的大马力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进行补贴,鼓励农民以秸秆换取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支持秸秆还田的服务体系建设,对农民进行培训和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等。

  (五)加大执法力度,改变落后行为以促进环境保护。

  秸秆禁烧是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负的外部性。秸秆禁烧是地方政府的权力,也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秸秆焚烧是落后行为,不仅不应受到保护、而且还要受到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进步,迎接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早日到来。在违法烧秸秆受到处罚和发展综合利用产业获得收益之间,有理性的农民都会选择后者。通过政策激励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倒逼秸秆焚烧行为的改变,将处罚的“堵”和给出路的“疏”有机结合,只有农民有了主动性和积极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